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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年报披露延期至6月底,但这4公司“交卷”或有难度

2020-04-12 15: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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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进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密集期,但今年由于疫情关系,年报披露有所延迟。4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从实际出发,在规定“疫情影响因素消除后2个月内,公司应当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由公司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予以把握安排的同时,原则上不晚于6月30日。但是与此同时,不少上市公司在年度审计年报工作上仍出现了不少问题。

A股年报披露延期至6月底,但这4公司“交卷”或有难度
鸿达兴业临时更换事务所
4月6日,鸿达兴业(002002.SZ)公告称,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受限于时间安排及人员安排等原因,公司拟解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而鸿达兴业2019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为4月28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4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更换年审机构,距离鸿达兴业的年报预约披露日仅剩20余天。对此,深交所要求鸿达兴业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以及结合公司业务结构、资产规模、子公司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及工作进展,说明是否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情况进行充分沟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在剩余时间内保证公司年审工作质量以及年报如期披露。此外,深交所要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作出说明。
2019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为4月28日,从4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后,留给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审工作的时间仅有1周,能否如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让人替鸿达兴业担忧。
 
东旭光电财务总监离职,公司问题重重
除了鸿达兴业,东旭光电(000413.SZ)的年报或许也有难度,因为近日,东旭光电的财务总监辞职了。2019年4月3日,公司财务总监冯秋菊递交了辞职报告,董事会秘书王庆兼任财务总监。这是公司在过去3年里面的第四次财务总监更替。在2015年12月17日,东旭光电原财务总监李泉年辞职。而且,在不到3年时间内,公司先后历经4任财务总监。2018年7月28日,公司聘任冯秋菊担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一职走马灯一般的变换,眼下又是年报披露密集期,在这个时候更换财务总监,是否会影响公司的年报披露,我们还将持续关注。
 
其实,东旭光电的问题不仅仅是财务总监更替。
近日,东旭光电公告称,鉴于公司在推行发行股份控股股东即东旭集团购买专利的重组事项期间,外部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尤其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压力加大,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这一交易。
2019年12月10日,东旭光电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称,公司拟向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743项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具体金额待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确定后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但是2015年东旭光电发布《专利实施许可的承诺函》显示,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签订了无偿的专利许可合同,而且约定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都将无条件续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承诺的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本可以无条件实用的专利此时要募资进行购买,实在难以解释。
追溯到更早的2019 年11 月19 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由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造成应于2019 年11 月18 日兑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的 “16东旭光电MTN001A”和 “16 东旭光电MTN001B”未能如期兑付。2019 年12 月3 日,“16 东旭MTN002”未能如期兑付。
东旭光电的账面资金受限比例高。2018 年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98.07 亿元,其中84 亿元为募投项目专用资金,受限资金为49 亿元。“存贷双高”现象除去财务造假的因素后,资金被大股东和关联方占用的可能性高。东旭财务在集团内部进行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东旭光电与东旭财务资金往来频繁,2019 年6 月末存放财务公司资金余额为87.78 亿元,无贷款,接近《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上限。此外,2018 年末形成的关联方应收款项15.1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55 亿元。这些都可能是东旭光电财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疑点。
 
2家公司请不到事务所
除了东旭光电及鸿达兴业,目前A股市场上关于年报审计最为尴尬的就是神雾环保(300156.SZ)及暴风集团(300431.SZ)了,目前这两家公司仍未能聘请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
神雾环保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至今仍未消除,若 2019年度报告再次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截至目前,神雾环保仍未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七)“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此外,神雾环保 2020年 3 月 2 日发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根据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如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后年末净资产为负,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而深陷退市边缘的暴风集团此前表示,公司现有员工无法承担2019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按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2019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司尚未聘请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根据此前的信息披露,暴风集团2019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63344.99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存在经审计后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2019年年末的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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